【華光後續】重回華光舊址,聲援者紀錄片批司法暴力

圖片說明/華光社區反迫遷聲援者《妨害不公務》紀錄片舉行首映,四名因反迫遷行動而成為被告者到場與談。
圖片說明/華光社區反迫遷聲援者《妨害不公務》紀錄片舉行首映,四名因反迫遷行動而成為被告者到場與談。

記者/胡醴云

前華光社區反迫遷聲援者日前組成「攝會主意影像工作室」,製作《妨害不公務》紀錄片,內容呈現2013年4月24日強拆的警民衝突,也訪問因當日行動遭以妨害公務罪名判刑拘役50天的五名被告。《妨害不公務》於昨(24)日七時在華光舊址舉行首映,被告古振輝、林靖豪、郭冠均、張志綸也到場與談。

王鐘銘:「法官問,為什麼你們要用不合法的手段來抗爭?我那時候心裡只想著,你們是白癡嗎?」

在前年5月23日聲援華光「討債政府,無恥黑箱」行動而同遭以妨害公務起訴的王鐘銘,也來到首映會。昨日恰好也是王鐘銘妨害公務案二審判決敗訴定讞,他表示,雖然得易科罰金,但為表達抗議,將入獄服刑三個月,並控訴司法體系對集體抗爭的簡化思考。他語帶哽咽表示,居民已跑遍所有機關去抗議、遞交陳情書,哪個抗爭不是想方設法?「但最後,樹會被砍,房子會被拆,進到法院還要被問為什麼(抗爭)!」

張志綸形容,國家驅離華光社區居民的行為如同驅趕螞蟻一般麻木。「即使我真的用暴力去對抗,比起他們直接用怪手把房子拆掉,我不覺得我這是暴力。」林靖豪表示,強制拆遷當天,部分居民選擇用鐵鍊將自己綁在房子內,並沒有人要去攻擊警察,而警方執行公務的方式卻是直接敲破牆壁與窗戶,用剪刀剪斷鐵鍊後將人拖出反手上銬,造成多位居民跟聲援者受傷,如此暴力的執行公務令人無法接受,「在這樣依法行政下的架構是沒有『人』的,他們沒有用對待人的方式去對待你。」

古振輝以華光的經驗做例子,建議運動者「不要讓自己變成一個人,也不要讓別人變成一個人。」他強調,國家以司法為手段來打壓,就是為了將個別的抗爭者從群體中分離出來,讓個體單獨的去面對司法審判。郭冠均也談到,近年國家以刑事化罪名取代《集會遊行法》,目的是提高未來抗爭者參與社會運動的成本,因此現在的堅持,就是為了爭取未來抗爭者的運動籌碼,保障人民以抗爭為手段的意見表達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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