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e not seeing things!30000 seats from RM 99!(別想歪了!這裡推出一萬個機位,每個只需99馬幣!)」09月26日,一家馬來西亞廉航公司釋出這則廣告,宣傳圖上的女子疑似裸露上身,遭大眾質疑以性暗示吸引點擊,引發性別歧視爭議。以女體裸露或性暗示吸引大眾目光,這樣的廣告是否讓你覺得層出不窮呢?
將時間軸拉到20世紀,從1951年的領帶「show her it’s a man’s world(讓她知道這是男人的世界)」、1953年的清潔用品「Happier with a Hoover(擁有吸塵器更快樂)」、1961年的廚具「What wives are for?(妻子的功用?)」、1968年的清潔劑「Women of the future will make the Moon a cleaner place to live.(未來女人會把月球變得更乾淨)」、1969年的菸品「She’ll follow you anywhere.(她將會跟隨你到任何地方)」等等,一直到1990年代,開始出現標榜「女性也可以使用」的電腦廣告,都可以看出社會對女性的凝視不甚友善。時至今日,這些看似荒謬的性別歧視廣告並沒有消失,顯現性別平等意識仍然不足。
圖片說明/1953、1968年的廣告(取自網路截圖)
刻板印象:男女真的大不同?
印尼的運動服飾廣告曾出現這樣一句話:「Give this jersey to your woman! It’s her job.(把球衣給你的女人洗!這是她的工作)」。若將場景置換到歐美,美國服飾品牌GAP也曾出過包。網站中,男童照片上有「The Little Scholar(小學者)」、「Your future starts here.(你的未來由此開始)」字句;但在女童照片上卻出現了「The Social Butterfly(社交花蝴蝶)」、「the talk of playground(遊樂場上的焦點)」描述。GAP並非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店鋪擴及全球,具廣大影嚮力,如此舉足輕重的品牌,宣傳仍再現性別刻板印象,可見性別迷思並非只存在於少數。
由此可見,現今社會上的「男人」和「女人」,都是由文化、語言或影像所建構的,且非一蹴可幾,必須經過反覆多次的建構,才使這種性別印象根深蒂固在我們的腦海中。此一「社會性別」來自於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我們往往對某種性別的人,抱持著一定的想像與期待,從美國社會學家Candace West和Don H. Zimmerman所提出的「做性別(doing gender)」概念中也可窺知一二(註二)。
下方這則廣告,該不會又是性別迷思吧?其實,這是瑞士某家機構所釋出一系列名為「Don’t measure a woman’s worth by her clothes.(別用穿著衡量一個女性的價值)」的廣告,該組織盼望,能透過讓人印象深刻的廣告,消弭大眾對女性打扮的錯誤認知——沒有一套穿著標準可以適用於所有女性。近年來,Adidas、Nike等等運動品牌,也開始主打「女力」的廣告——透過健身和運動,展現女性強勢且無所畏懼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