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背後隱藏的事實:教育公共化與市場化的角力

文/王子夏   編輯/傅觀

圖片說明/2014年秋鬥教育陣線諷刺教育部為「教育拍賣部」(取自創用cc)

大學生在畢業後,即將面對競爭力高的就業市場,大量人力資源的湧入,並非每個人都可以找到適合其發展的位置。有些人不得不面對轉換軌道的現實,或者迫於生活壓力,在過勞的就業環境中工作。許多學生畢業即背負學貸壓力,妄論生活品質優劣,只求滿足在都市裡的基本生存條件。

接受高等教育後卻產生這樣的結果,想必不是人人所樂見,而問題是否僅是學貸利率過高?在高教環境推波助瀾下,我們可以做出何種選擇?每個選擇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又為何?以下透過制度、經濟層面的分析,讓我們一窺學費背後隱藏的事實。

台灣高等教育的發展脈絡

台灣高等教育的發展演進,各學者及專家的分類稍有不同,若從國民政府遷台至今,本文將此歸類為六大階段:

1945~1954:發展停滯階段
高等教育機構數量少,主要接收日治時期原有的大專院校,新設立的大學多有政策性目的,如師範學校、工業專科學校等。

1954~1973:快速成長階段
因應國家建設需要、社會經濟發展,設置包含在台復校及大量專科學校,以工業類居多且多為五年制專科學校。

1973~1985:限制控管階段
因專科學校增加過快,設備與師資不足的問題浮現,故政府暫緩設立私校申請,這段期間公立學校也僅增加七所。

1985~1994:解嚴開放階段
1985年行政院有條件核准設立私校,且民眾對高教需求日益高漲,政府為平衡各縣市大學資源分布,也開始著手協助設立公私立學校。

1994~2005:多元競爭階段
1994年《大學法》通過實施,明確規定大學有自治權,政府主導力下降。且2002年台灣加入WTO之後,隨即面臨國外教育市場的競爭,教育部也因此制定一系列計畫因應,如退場機制、頂大計畫等。

2005迄今:自主管理階段
2005年《大學法》修正案通過,教育部一方面讓大學有更高的自治權,也建立了評鑑機制,加強大學運作效能,提升高教品質。

綜觀上述高等教育之變革,一般大學數目漸增、大學行政管理自主性提升、國際交流能力提升等是主要變化趨勢。大學在走向自治的同時,評鑑制度的引入,也有效控制了公私立學校的辦學品質。

學費調漲機制

大環境看似對高等教育發展有利的情況下,高教所面臨的問題不減反增。舉例而言,少子化使得就學人數較十年前減少許多,導致公私立大學併校與退場問題油然而生;此外,在現有體制下,貧富差距的擴張也讓部分家庭無法負擔高教學費,使學子無法享用教育資源。故即使大學端提出學費調漲的申請以維持教學運作,必然會引發學生與家長的反彈。

圖片說明/歷年學費調漲幅度

民國98年至101學年度,教育部實施學費全面凍漲的政策,直到102學年度第二學期才開放學費調漲至今,學雜費基準調整幅度(簡稱基本調幅)係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核算。由上表數據可知,近年申請學費調漲的學校眾多且私立學校佔多數,但通過申請的者不到一半。未通過理由部分是因校方未清楚闡明調漲學費後的用途,或因程序上的不充分予以駁回,而輿論壓力也是造成此種情形的因素之一。

公私立大學的問題

「台灣學費並沒有很高,只是調漲學費對後20%的人負擔太重。」輔仁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戴伯芬教授說,「台灣投入在高等教育上的經費每年八百億,相較日本要高,但高教資源仍舊不足,若把高教經費提高,又會排擠到初教、中教甚至現在尤其重視的老人福利支出。」

台灣高教現在主要是以公私立一般大學為主,其他如專科學校等就學選擇,已日漸稀少。舉鄰近國家日本為例,其學制不僅有四年制的一般大學,亦有所謂的短期大學(就學年限不等)、專門學校等,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自由進入各種學制體系下的學校。反觀台灣,戴伯芬教授說:「政府對大學數量及學費都要管制,公立大學學費低但缺乏效率;私立大學競爭力高經營困難,在國家管制下,公私立大學間存在不公平競爭。」

公私立學校間存在最大差異莫過於政府補助的多寡,收入來源主要依靠學費的私校而言,微幅的學費調整並不足以填滿財務上的缺口。私校仰賴市場機制的運作,已沒有過多的調漲空間,排名後段的學校更是如此,調漲學費就是讓自己暴露在更大的競爭之下,這也讓私校辦學面臨兩難的困境。

就教育體系而言,台灣是一個相對內需的市場。戴伯芬教授表示,想要完全學習美國走向市場化的路線是不可行的,但若要走向完全公共化又太過理想,國家負債問題、資本家稅收課徵不易、排擠效應都是需要面對的問題。

台灣欲在單一體制的運作下,讓高等教育達到最大公平性是困難的目標,此時,公私立學校在多元體制下所扮演的角色就變得至關重要。

公私立大學的角色

從學費調漲的歷程來看,台灣教育資源分配的邏輯都是以學校為思考單位,而非將資源直接給予學生。學費調漲所面對的問題,就是社會大眾不信任學校會將收到的學費回饋於學生身上,此因素造成私立學校資源短缺,無法有效提升教學品質。對此,戴伯芬教授認為有兩個方向可以同時進行,一為以專業學門為單位進行資源分配的考量,二為以保護個別弱勢家庭的平等權益進行考量。

台灣從高中開始便有技職教育與一般教育體系之分,從學校經營性質來說是以公立與私立學校進行分類。戴伯芬教授認為,對公立大學而言,應著重在發展對國家整體環境有助益的基礎科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門,包含哲學、數學、物理等科系。相對的,私立大學則可以在應用型學門發揮,如商學、醫學、工學等科系。同時讓教育部適度鬆綁學費管制,在資訊透明化的市場機制下,讓私立大學自由競爭。

對於個別弱勢家庭的需求,應對有資格及意願念大學的貧窮家庭學生,給予全額補助,並且在資訊透明化的前提之下,讓學生及家長可以慎重考慮是否要用四年或是更久時間進修。現今政府為解決低經濟弱勢家庭的就學需求,低學費及低學貸政策行之有年,這確實降低了家戶所得較低的者接受高等教育的門檻,但戴伯芬教授說:「這會讓這些家庭的父母有種期待,順其自然讓自己的小孩接受大學教育,非預期的結果就是階級的逆所得分配[註一]。」

學費調漲的具體措施

政府若要改善高等教育環境,不應凍漲學費,而是把稅務收入用於補貼實際的低收入戶。

戴伯芬教授指出,台灣現行的補貼制度是依照身分別的方式,以原住民為例,即使是原住民亦有分收入高低者,政府的補貼無法針對較貧苦的家庭做更有效的補助,社會上也因此出現一種「新貧」階級——在貧窮線以下但沒有被歸類在低收入戶者,通常這些人最大的申請障礙就是因為擁有自有住宅。其所有的常是老舊房屋,或家有長輩居住,短時間沒有辦法將土地售出,不過薪資所得確實無法負擔生活開銷者。

面對這種「新貧」階級的產生,國外有「負稅制」[註二]的措施應對。當政府看到民眾收入不足以負擔基本開銷時,直接補貼現金,而不是像台灣利用的消費劵、禮劵等方式給予協助。由於政府可以透過計算得到具體的補貼方式,如此一來,得以實質上幫助因學費調漲的潛在受害者。利用多的賦稅方式亦可以達成實質上的公平性,而非齊頭式的平等。

公立大學的興辦,本質上就是希望教育可以達到公共化的目的,不足部分再由私立大學市場機制補足。完全公共化或市場化的可行性都不高,如何有效利用有限資源於,提升教學品質才是努力的方向。更重要的是,對低社經地位的學生直接補貼,讓有求知慾者可以得其所好,獲得適才適性的發展。

台灣的高教藍圖尚未明瞭,仍需要政府運用各種方式讓整體環境更為健全,方能讓每個孩子都能在適合的位子上發光發熱。

註一:以高等教育為例,凍漲學費本應是讓弱勢家庭可以有更多機會進入大學,但反而讓高收入家庭所受的益處更高,壓縮了原本低所得家庭的就學空間。

註二:負稅制,中譯亦有「負入息稅」之稱,與常見的徵稅制度相反,當民眾收入低至某一水準,不但不用繳稅,還可以用某個百分比領取補助。英國與美國早於1970年代便引入此種制度,主要目的在於改善貧窮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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