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傲天 編輯/王映涵、郭彥霆

國立政治大學的體育選課中,大多課程開設男生班、女生班或是男女合班,但是棒球的課程只開設了男生班,而女生如果想修棒球相關的體育課程,只得選修男女合班的壘球課。
男生和女生在生理上有先天差異,如左右腦、染色體、身體構造及性徵的差異,這些因素造成男女在體育上不同的表現。這也是為什麼奧運會至今仍將男性和女性分開競賽。但是,男生女生在生理上的不同(男性部分體育能力較女生出色),難道就代表女生比男生不適合打棒球、而是適合比較具安全性的壘球呢?
政大心理系一年級的陳筱勻認為學校棒球課只招收男生的規定影響到女生選課的權益,並寄信向政大的體育室反應,信中她寫道:「雖然社會普遍認為打棒球的女生很少,但不代表她們不會想嘗試、不想參與,有了這樣不平權的規定及刻板印象,才是真正的侷限。教練有說明是基於安全上的考量,但是性別完全不該是對於安全考量的分界,也非絕對能力上的分界。」
該同學表示,棒球的球速相對於壘球來說確實較快,對體能和身體素質有更高的要求。但是她認為,學校的應對機制不應該是限制女生不能選課,而是在選課須知上註明棒球課程的危險性,讓不願冒不安全的風險或對自身體能有疑慮的同學改選壘球的課程。

針對該同學的反應,政大體育室表示學校師資有限,基於棒球運動的特殊性(有較高的危險性),若男女合班會難以照顧所有同學上課時的安全。政大體育室會提供協助專案,讓對棒球有濃厚興趣的女學生通過與棒球運動有關的簡單測試,以證明自己具備一般選修棒球課男生對棒球速度的反應與運動能力。

心理一的女同學則表示無法接受政大體育室的回應,「憑什麼我是女生(要修課)就要先徵得同意?」如果測試是為了確認學生的體育實力足夠,那麼為何默認女生體育能力可能不足?為何將性別做為考量體育能力的尺度?
女生真的不適合打棒球嗎?
政大經濟系三年級、曾經選修過棒球課的吳姓男同學則認為性別(女生)是影響課程順利運作的因素,「不說(女性\棒球運動)容易受傷的因素,棒球場地與壘球場地的使用規則也有差異,投手丘與本壘的距離、壘距、外野寬度都是棒球場地比較大,要作投球或回傳球的話對女生而言較為吃力。」此外,他表示「即便女生體育能力優異,棒壘球在觸殺、夾殺等過程中會有身體的接觸,而棒球在傳球之間速度快,會搶時間,身體接觸更容易沒了顧忌。」
在體能方面,可能會有女生強於男生而希望選擇棒球課程,或是男生評估自己體育狀況不足以打棒球而選擇壘球課程,因此是否真能以「某些動作對女生來說較為吃力」此點來作為女生比男生不適合打棒球的論據仍有討論的空間。此外,吳同學認為棒球運動中男生、女生會有過多的肢體接觸,因而女生參與這項運動有所不妥,可是身體接觸同時發生在兩性之間,為甚麼女性卻成了棒球場中必須排除的性別呢?
在這個問題背後,可能隱藏了怎樣一種性別意識,值得我們深思。
有人認為體育場其實是一個父權體制廣泛運作的場域。女生在運動場上被認為「先天上就比男生差」,因此許多對於女生體育表現的言論都是站在性別階層不平等的立場,使得男性和女性在運動場上的權力不對等更為顯著。
女生真的不適合打棒球嗎?這個問題或許在社會大眾偏見和父權體制運作的影響下長久以來得不到應有的回應。
性平教育法: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寫道:「學校之課程設置及活動設計,應鼓勵學生發揮潛能,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而根據第28條「學校違反本法規定時,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申請調查。」的規定,該同學應具有向國立政治大學所屬主管機關、即教育部申請調查的權利。
某大學性平會前負責人表示,在性別平等教育的實務上必須考量各校組成的委員,因各校有不同的委員組成,可能產出不同意見。但是他提到,年齡二十歲上下的大學生應有自行判斷危險的能力,需自己評估身體的狀況來決定體育項目的活動。與女性相比,瘦弱的男生面臨的危險說不定要大的許多。顯然以性別為考量、碰到危險就排除女性不是個好的方法。他認為一些不合理之處應與時俱進,可以試著透過法規規定的管道進行申訴。
然而,除了性別平等教育上的問題,政大校方這樣的課程規劃,也可能形塑女生體育能力不佳、不能打棒球只得打壘球的刻板印象,並造成許多喜歡棒球的女生在這個體育項目上卻步。對於塑造性別友善的學習環境,恐怕只有負面的效果。

棒球專業資源不足 政大校方應設法解決
開設該堂棒球課的王老師則表示自己並沒有任何性別歧視的意思,只是根據教學經驗有太多人在過程中受傷。且政大自105學年開始實施課程精實,開班數減少、每堂課得開放更多學生加簽,王老師在身兼行政的情形下有開課時數的限制,只能分別開一堂棒球課、一堂壘球課(政大的老師中具有棒球專業的也只有王老師一人)。因此希望藉由男生的棒球課、男女合班的壘球課這樣的課程安排來降低傷害發生的風險。也表示如果真的對棒球很有興趣,女同學們也可以選擇加入棒球的校隊。
王老師也和心理系的同學進行了約談,說明自己其實能理解同學的想法,然而在實務的課程操作上會有無法顧及全局之虞。經過協商之後,心理系的同學表示能夠理解老師進退兩難的困擾,認為最主要的問題是學校的棒球專業教練不足,才使得在課程的規劃上出現許多爭議,造成女性學生的權益受損。
面對這項困境,政大校方應在師資的聘僱上進行更多的調查與研究,以了解學生的需求以及課程設計的不足。政大為台灣人文社會教育的重要龍頭,若是校方無法將這些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細節處理好,不僅會使父權體制更為鞏固地在體育場域上運作,造成許多學生權益的受損,更可能讓台灣人文社會價值退好幾步。